顺德区民族宗教局获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1.01.2015  21:36

  2014年12月23日,广东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州隆重召开,佛山市顺德区民族宗教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该区乐从镇党委委员陈明润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顺德区民族宗教局坚持以“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一是以组团参加全省民族运动会为契机拓宽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空间。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国内发生云南“3•01”事件、新疆“4•23”、“4•30”等暴恐事件,给城市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顺德区民族宗教局面对挑战和压力,坚信挑战与机遇并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沉着应对,抓住该区首次独立组队参加省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的重大机遇,以推广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为抓手,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人心齐,泰山移”。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顺德区代表团在各族运动员的通力努力下,一举夺得9金9银5铜的好成绩,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拓展了更大空间。
  二是注意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该区制定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联动机制,区民族宗教局加强了与区应急办、区公安局的横向联动机制建设,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动等渠道,实现了突发事件的事前通报、事中控制和事后反馈的应急处理程序的畅通,妥善化解民族矛盾。建立了与市、镇(街)的纵向联动机制,合理运用市公安局少数民族警察同声通气和基层部门熟悉情况的叠加作用,妥善化解涉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先后妥善解决了乐从、大良镇涉疆人员经济纠纷,北滘涉回族人员经营纠纷、乐从镇涉回族习俗纠纷等,积累了解决处理城市涉少数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丰富经验。
  三是致力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服务工作、着力培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积极为少数民族穆斯林解决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在重大节日给他们送去慰问和祝愿,平时积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为他们提供创业空间,在他们与社会融合过程中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共融的良好氛围。
  四是注重做好帮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共同团结奋斗奔小康。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民族宗教局对口帮扶连南瑶族自治县10个贫困村,以“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促进贫困户增收”为工作重点,按照“三抓三强”(“抓民生工程、强产业造血;抓教育文化、强文明风尚;抓服务改革、强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扶贫开发新模式,探索“双到”工作新路子,推动少数民族贫困村户新发展。在贫困村中形成了争先创业、率先创新、领先创优的扶贫开发新氛围,在村户经济发展、民生基础建设、农村改革服务等帮扶工作方面树立了良好榜样,积累了先进经验,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供稿:顺德区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 周守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