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纪委今年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近200份

03.12.2015  13:23
新会区纪委在加强查办案件的同时,立足抓早抓小、以查促改、以案治本。

  今年以来,新会区纪委在加强查办案件的同时,立足抓早抓小、以查促改、以案治本,加强本地区的廉政风险防控,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共190多份。

  据悉,区纪委立足抓早抓小,充分发挥“两个建议书”的作用,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尚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行为,如村两委关系不和谐、个人作风需纠正、“三资”管理要整改等,采取“一问题一建议”、“一案一建议”等方式,由区纪委或下属镇(街)纪(工)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送达有关党组织和部门单位,对当事人作出约谈、提醒等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将一批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共190多份。

  同时,区纪委坚持以查促改,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整改。如针对农村“三资”管理资金支取的问题,联合区财政、农业等部门,指导各镇(街)相继制定《农村财务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村级每单支票开具(零起付额)均需经过镇(街)农村财务中心审核把关后,属地农信社才发放有关资金。对村级资金支出由原来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管,遏制村级财务违规情况,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区纪委还立足以案治本,认真推行“一案双报告”工作,使查办案件与防范教育有机结合。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案件,实行案件查处与案件分析同步进行,在案件调查结束后,除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外,还对所查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原因、危害,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案件分析报告》,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近期,又拣选了部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并解读。通过“查处一小撮,教育一大片”,警示全区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