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近日出台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24.12.2015  21:34

12月21日,在高明社会福利院内,一名护工正在帮老人扣紧外套保暖。/组图由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 记者李艳平报道:高明区计划引入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近日,《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目前已有民办养老机构申请。

  “办法”规定,民办养老机构总床位数需达30张以上,接收本区户籍老人床位数比例占总床位数50%以上,接收政府供养的五保对象床位数比例占总床位数的15%以上。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办养老机构而新增加的床位,政府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资助5000元;而民办养老机构收住高明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经评估,还给予一定的运营资助:介护老人(一级护理)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介助老人(二级护理)每人每月补贴80元; 自理老人(三级或者其他一般护理)每人每月补贴60元。

  记者昨日获悉,自“办法”出台后,目前咨询的人员不下10人,并有人提出申请。来自明城镇53岁的严女士自身照顾着父母亲以及家公三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家,在与朋友的交谈中,她突然萌发了开办养老机构的念头,计划开30张床位,以行动不便需照顾的老年人为服务对象,并在今年8月之前就到镇社工局和区民政局了解详情。只是当时“办法”尚未出台,她也未能进行申请。如今她已准备好了一定的硬件条件,并提交了申请资料。

  “严女士的申请能否通过要视乎其软硬件配置是否达到标准等。因为民办养老机构的选址、消防等要求较为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区民政局副局长李超文介绍道。

  截至2015年底,高明户籍60岁以上老人约4.9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约16%,全区目前有1间社会福利院、5间敬老院,共有床位610张,入住老人222人,其中“五保”老人136人,自费老人86人。对散居在农村的513名五保老人,政府部门提供每人每月980元的生活补助,并设有4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310名。不过,现有6家养老机构均为公办性质。

  事实上,仅靠公办养老机构并不能满足全区的养老需求。由于资源有限,镇街一级的敬老院通常只接收五保户,而区社会福利院的居住人员则是长期满员。

  “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通过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源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开办各类民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

  李超文表示,投入大、收益不高是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的难题。养老机构仅是租赁场地这一项就是一笔较大的资金投入。目前,开办该类机构的社会力量较多为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或个人,带有一半经营一半公益慈善的性质。“我们这次出台‘办法’,是对引入民办养老机构的一种尝试,希望能有所突破。”李超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