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部分公厕私自转包 有管理员工资缩水仅得一半

28.07.2015  09:40
北京路某公厕管理员在清理公厕。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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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某公厕管理员在清理公厕。

  越秀区有公厕管理员转包后“被减薪

  公厕要配备洗手液、厕纸,近日,一场轰轰烈烈的“公厕革命”正在广州展开,公厕管理员的待遇也引起社会关注。一天至少上16个小时班,无节假日和双休日……他们工作强度较大,有时还要面对一些市民的白眼,每月的工资却不算高。

  文/广州日报记者秦松

  图/广州日报记者李波

  近日记者调查走访发现,越秀区部分公厕存在私自转包的情况,原本每月四五千元的工资实际到管理员手中时已经缩水,有些管理员仅能得一半工资。

  劳苦 每天上班至少16小时

  来自湖南的老王在光塔路一座天桥下管理一间流动公厕,公厕共有3个蹲位,其中2个是普通蹲位,还有1个残疾人专用厕所。

  然而令老王郁闷的是,这间公厕每天开放16个小时,从早上6:30至晚上10:30,得16个小时一直照看着,哪里都去不了,甚至连吃住都在公厕管理间里。“我们平时也没有节假日、双休日,越是节假日人越多,想离开都离开不了。”50多岁的老王说,连过年都无法回家。

  据悉,广州现有公厕数量约为2683座,最近的工资待遇在上涨,这让老王比较欣慰。“我一个月到手有4100元,不用交水电费,住宿又不花钱。”10年前,为了有个稳定的工作,老王当起了公厕管理员,一干就是10年。他经历了工资从800元到1000元、1500元、2000多元、3000多元的变更。

  现象 部分公厕私自转包

  经历了工资的上涨,老王也经历了公厕管理10年来的变革:从政府部门管理到承包给私人公司,再从公司转到街道,直至现在由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管理。

  记者走访了解到,并非每个管理员都能享受与老王的同等待遇。北京路附近一间固定公厕里,50多岁的老李(化名)管理的蹲位比老王多得多,待遇却少得多。

  “我一个月只有2000元工资,因为我是从老板那里转包来的,没有合同,也没有医保、社保、公积金。”老李所称的“老板”正是该公厕名义上的管理员,但除了夏日凉茶,一多半的工资和福利都让这名“老板”占有。

  老李的话得到了另一名管理员老刘(化名)的证实。老刘也在北京路周边管理公厕,公厕是他从一对夫妻手中转租来的,这对夫妻各自承包了一座公厕,一个月光收入就已经超过9000元,但他们每月仅发给他3000元。

  不工作却享受福利 私自转包是否违规?

  那么,这样不工作却能享受各种福利待遇的私自转包究竟是否合规呢?

  据了解,若需承包厕所进行管理需签订两份合同,其中之一为劳动合同,即厕所管理员与养护所建立劳动关系;另一份为劳务协议,即对厕所进行承包。

  记者从某间直接从越秀区城市管理局养护所承包的公厕管理员处拿到了合同,发现若公厕管理员在养护所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厕转包视为违约。虽然老李和老刘都能领到凉茶,但是两人领凉茶时,签的都是“老板”的名字,“老板”曾叮嘱不要将转包之事告知他人。

  曾有管理员死亡 若发生工伤算谁的?

  私自转包带来的问题之一是发生工伤将很难处理。“老板让我擦洗厕所顶上的瓷砖,我都不敢擦,要是真出事又不能向养护处索赔。”老李称。

  事实上,老李的担忧不无道理。据了解,死者郑子荣曾于2009年在书同巷公厕当清洁工,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去年6月1日,郑子荣身穿工衣在上班途中被电动车撞倒身亡,死者家属请求法院判令养护所赔偿工亡待遇69万余元。据家属介绍,每个月与养护所签订合同的白某会以现金形式向郑子荣发放工资。不过,最终越秀区人民法院并未确认郑子荣与养护所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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