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下月开始缴费 每人每年缴费152元

28.08.201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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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缴费截至今年12月20日,逾期不受理补缴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 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建议参保人(在校学生除外)在此期间缴费,否则明年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且中途将不受理参保。

每人每年缴费152元

昨日的发布会上,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介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文件已获市政府通过,将在近日印发。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以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且各类群体不分地域,施行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医保待遇。

据其介绍,2015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增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

据了解,现有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120元/年·人,非从业居民为600元/年·人,老年居民为800元/年·人。

病了才参保?今后此路不通

广州市人社局介绍,2015年度的缴费,除在校学生外,参保人应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办理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学生群体则可放宽至12月31日前,但要求将2014年过渡期及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费用一次性缴纳(共192元/人)。

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特别提醒,缴费期内未缴费,而又不属于允许年度中期参保的五类人群,年度中途将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申请,如果想参保则只能等到2016年度。

这主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李程说,以前居民医保从缴费次月便可享受待遇,一些参保人钻空子往往“下月要动手术这个月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