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门诊待遇即将调整,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社区医院就诊拟报销八成 直接看大医院只报销45%

24.07.2014  13:36
摘要:加强社区首诊和在穗推广医联体等就医模式是广州今后医改的一个摸索方向。作为重要配套政策的医保相关政策,也将适时做出调整并激励广大参保人在基层就医。

    加强社区首诊和在穗推广医联体等就医模式是广州今后医改的一个摸索方向。作为重要配套政策的医保相关政策,也将适时做出调整并激励广大参保人在基层就医。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草拟《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等13种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7月23日至2014年8月6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两个文件的意见。

    是否进社区转诊 报销相差10%

    为方便参保人门诊就医,广州市推出了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一大一小两家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享受大医院50%,基层(社区)医院75%的报销比例,每月报销上限为300元。

    根据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方案,参保职工今后的门诊选点依然可维持在一大一小两家医院。但前往社区医院门诊治疗时,医保报销比例将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也能提升5%达到55%。但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

    除此之外,医保基金每月最高支付的门诊待遇上限依然保持在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普通门诊统筹金不再重复支付。

    “此举就是为了加强社区医疗的首诊机制,让越来越多的小病患者能够首诊在社区。在没有社区选点医院转诊的情况下,参保人享受到的待遇可能存在35%的差异,这样的激励比例应该还是很有效果的,”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表示。

    异地就医人员依比例享受门诊待遇

    新的医保门诊待遇对于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也有相应照顾。按照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基数,其中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统筹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以及《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

    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每月汇总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标准和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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