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改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08.07.2014  11:43

  日前,东莞市卫计局发出公告,从2014年6月起,将东莞市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真伪鉴定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委托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行政管理职能仍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记者了解到,这一变更是为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依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参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做法作出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是指形成全市申领计划,经审核后报省妇幼保健院,并定期到省妇幼保健院领取空白的《出生医学证明》,再根据各医院的使用量分发给各医院使用。真伪鉴定是指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及载体的真伪鉴定。整个委托管理工作已在6月1日前完成。

  对于市民来说,这一改动则影响不大。卫计局介绍说,市民只需在原分娩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需到市妇幼保健院或市卫生计生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委托东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并不影响群众办证。

  而对于医院来说,全市具有接生资格的医院需定期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培训,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反而更方便了。据介绍,医院今后无需专门派车到市卫生计生局领证,而且市卫生计生局每周的工作时间为5天,市妇幼保健院每周的工作时间为5天半(周六上午正常上班),与各医院工作时间一致,较市卫生计生局多了半个工作日,方便基层医院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