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改: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06.11.2015  18:00
医改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资料图片 - Southcn.Com
来源: e.hznews.com
根据《要点》,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医改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资料图片

  惠州改革进行时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日前印发的《惠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大力发展社会办医等方面确定了我市医疗改革工作方向。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根据《要点》,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鼓励建立区域医疗中心和县域检查检验中心。

  《要点》还提出,严禁向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性收入,2015年医疗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35%左右。

  年底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

  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要点》提出,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为扩面重点,2015年底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8%。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缴费标准、待遇水平、信息系统和管理服务。

  在重特大疾病方面,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特困群众个人年度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鼓励港澳台和外资来惠办医

  为解决医疗资源受限问题,大力发展社会办医,《要点》提出,鼓励公立医院以品牌、技术、人员、管理等与民营医疗机构合作办医,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港澳台资本和外资来惠办医。优化发展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立项等方面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定落实在人才流动、土地、投融资、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支持社会办医政策,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疗设备配备的限制。力争到2015年底,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量占比达到25%以上。

  本报记者游璇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