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不分类最高罚3万

11.06.2014  10:39
相关规定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摘要:乱堆乱倒医疗垃圾,或者把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最高可罚3万元。7月6日前,《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南都讯  记者裘萍  通讯员杨伟恒 乱堆乱倒医疗垃圾,或者把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最高可罚3万元。7月6日前,《广州市医疗废物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医疗机构丰富,《规定》强化了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全流程监管。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从化、增城等区域内的偏远农村往往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远,个别镇、村卫生院(所)无法保证日清日运。《规定》要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该区域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暂存点;周边医疗点最长两天送一次医疗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再在48小时内将暂存点的医疗废物及时收运。

        广州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称,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和医疗废物混合处置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本不属于医疗废物,混在一起加重了处置单位的负担,”他建议,医疗机构可将未经病人血液等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可以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安全处置,制作锐器盒等再循环再回收利用。

        除了对医疗废物源头和处置末端的监管,《若干规定》还鼓励,医疗废物运输运用二维码、物联网等技术进行联单管理,要求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配备轨迹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