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有望组团与药企议价

29.06.2018  11:12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广州医院的药品在经历了省级议价后,广州市将协调各主要机构与药企进行二次议价,一些在地区应用量大的药品价格还将有降价空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实施范围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集团采购交易适用本办法,参加广州地区药品集团采购的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药品集团采购协议。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军队及武警驻穗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采购需要可以参加。

方案同时明确了采购周期和采购方式。广州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个自然年度。实行直接挂网采购、集团谈判采购(含第三方集团谈判、医保管理部门集团谈判、医疗机构自主谈判)、竞价采购、备案采购。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入市价拟定规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和第三方谈判品种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为入市价。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谈判品种和竞价采购药品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的98%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成交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入市价。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上一采购周期无成交价的药品,入市价为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的98%。

根据方案,医疗机构药品交易采购行为将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结算挂钩,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交易采购合同履约水平。同时在充实和细化了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规则,促进广州地区药品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公平和规范。

征求方式: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时间:即日至7月7日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时记者黄艳 通讯员穗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