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欠费别只盯着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第三只眼 冷眼旁观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表示,各地要于今年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解决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关费用患者的医疗救治问题。对于这一政策,惠州市卫生部门表示将等待上级的统一安排实施。
医疗欠费已是一个普遍现象。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城市比惠州的情形严重得多。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统计,深圳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年均医疗欠费最少300万元,惠州市三院去年医疗欠费致坏账86万元。跟深圳相比少多了。
在医院普遍存在欠费的背景下,今年9月底前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成为医院的一根救命稻草,希望能够借此甩掉患者欠费的“包袱”。对此,有医务人员表示,最终的情况估计不会有想象的那么乐观。确实如此。就像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里,医院解决医疗欠费,也不能仅仅盯着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而应想多种办法。
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已有明确规定:医院非医疗责任的欠费政府承担60%,剩下的40%由医院承担。惠州市的医疗欠费,很可能也不会全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如果全部由财政支付,医院会不会因为不心疼,所以大手大脚地花钱,导致资金被浪费?
医院还是要想办法催费。这方面,惠州市的医院也有些探索,比如,市三院和12名患者签署分期还款协议,涉及金额10万元,但最终没有一人出院后进行偿还。针对这种情况,应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而不是听之任之,无所作为。尤其是对于“社保和保险公司”的欠费,医院应该进行追讨,不可成为烂账。
有必要指出的是,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务科负责人称,医疗欠费的坏账只能作为亏损由全院的医护承担,这种说法并不能作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解决医疗欠费的借口。如果医护人员都这样想的话,会不会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将欠费无形中转移给其他患者?
□陆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