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对全区养老、儿童、医疗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11.06.2015  12:01

为深刻吸取“5·25”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公安部“5.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榕城区政府自6月1日开始组织对全区养老、儿童、医疗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6月1日,榕城区召开了对全区养老、儿童、医疗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会议,区消防大队、民政局、卫计局、宗教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通过印发《关于对全区养老、儿童、医疗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榕消安委〔2015〕5号)和《榕城区养老、儿童、医疗单位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榕消安委〔2015〕6号)文件对此次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科学细致的分工。

区政府成立了联合督导检查组,自6月2日开始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各街道前期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对全区范围内的养老院、福利院、寺庙、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等单位进行再次清查。在清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各街道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四类场所开展检查情况,是否建立检查台帐,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2、场所是否经主管单位、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审批;3、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情况;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保持完好有效;5、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6、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7、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情况;8、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督导检查组通过仔细核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落实解决措施,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共同签章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指导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未经行政许可非法经营的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取缔;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主管单位第一时间专题报告区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