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营医院实行自主定价 竞争激烈不会随便涨
资料显示,截止到去年年底,全市共有民营医疗机构400多所。(资料图 记者 陈栋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市发改、卫生以及社保三部门联合发文,从本月起,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具体价格。从明年起,每年5月1日前,非公立医疗机构要将上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上报省发改委,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将在网上公开。
声音
东华医院:目前未涨价
以后也会慎重定价
东华医院副院长陈旭坤认为,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制定具体价格,对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来说有利于发展。
新规会不会导致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上涨?陈旭坤说,首先从竞争上来看,各个医疗机构对于价格的制定都非常谨慎。另外,社保病人的报销也是有限的,所以医院也不会随意调高价格。
“我们目前都没有调高价格,以后价格的制定,也会尽量合情合理,非常慎重。”陈旭坤说,市民届时都可以在网上查到,接受社会的监督。
市民:收费太高又不值
肯定会被淘汰
“其实,我认为取消备案制度,采取价格网上公示,我也不担心医院会涨价。”南城的彭先生说,因为很多项目公立医院也有,价格一对比,要是私立医院的价格高很多,而条件和诊治水平都跟不上,自然会被淘汰。
“这是新规定,我觉得主管部门要及时看看新规实施期间出现的问题,要是发现价格涨得离谱,让我们看病更贵,那就要想想这个新规是不是有问题了。”市民潘女士说。
新规
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医疗服务项目是指什么?昨日,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医疗服务项目为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医院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方面的综合医疗服务、医技诊疗、临床诊疗、中医诊疗等项目都属于医疗服务项目的范畴。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到,在本新规之前,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在省、市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内按许可范围设立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备案后执行。“打个比方说,医院经许可可以开展内科、外科医疗服务,那就在省、市公布的涉及内科、外科的医疗服务目录内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超出规定目录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需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这位工作人员说,此次新规最大的变化就在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医疗服务能力,结合医疗服务市场需求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可提供差异化的特色服务项目,并制定价格,而且不需要备案。
自定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药品加价率
新规还提到,非公立医疗机构销售的政府定价范围以外药品的加价率,以及已明确规定可以另外收费的一次性医疗耗材的加价率,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市发改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药品分为两种,一种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所有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销售,此类药品的售价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还有一种就是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在本新规之前,非公立医疗机构销售市场调节价管理的药品,加价差率不得超过15%,且单件加价不得超过75元。新规出台后,此类药品的加价率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同样的,像退热贴等一次性医疗耗材,由患者自主选择,这类耗材的加价率也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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