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开平市中心医院等医院为广东省首批县级医院胸痛中心试点建设单位的通知

10.11.2015  10:53

粤卫办函〔2015〕5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省胸痛中心协会:
      急性心肌梗死发病率日益增高,已成为我国人口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尽快提高急性心肌梗死的救治水平,特别是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至关重要。根据国家医疗重点下沉至县级医院的总体思路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开展县级医院胸痛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对远离中心城市、覆盖人口较广、具有一定冠状动脉介入诊疗基础、经帮扶建设后能够发展为独立承担急性心肌梗死等重大心血管疾病救治任务的县级医院进行扶持,以加强县级医院胸痛中心建设,提高县级医院急性心肌梗死救治能力。试点工作由广东省胸痛中心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经各医院申报及省胸痛中心协会组织专家讨论,我委确定开平市中心医院、肇庆市高要区人民医院、英德市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华侨医院、罗定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为我省首批县级医院胸痛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省胸痛中心协会要加强对县级医院胸痛中心的人员培训、帮扶和指导,并经过1-2年的建设,使试点建设单位达到具备独立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能力,争取通过国家基层胸痛中心的认证。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