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来临谨防五大消费陷阱 抵制超低价诱惑
人民网广州11月10日电(记者张海燕 通讯员粤消宣) “双十一”在即,各大电商平台为“抢单”早已推出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广大消费者“跃跃欲购”。如何畅享网购,免于跌入消费陷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消费提示。
抵制超低价 科学理性消费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应当在网站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面对“双十一”期间各个电商平台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在购物前除了要仔细查阅商品描述和图片,清楚掌握商品的参数信息外,还应当了解促销活动的各种具体细则,使用促销活动赠送消费积分或优惠券,要看清楚说明和附加条件。广大消费者要冷静对待商家的促销手法,自觉抵制不法经营者“超低价、大赠送”的诱惑,不要被低价商品冲昏头脑,因贪图便宜而囤积质量没保障、一时半会根本用不上的商品,避免因非理性消费造成的资金消耗和资源浪费。
选择可靠购物网站 慎入不明链接
选择信誉好、可靠的购物网站是维护消费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因素。开展“双十一”促销的网络销售平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消费者网上购物时应尽量选择建网时间较长、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大的大型购物网站,在不熟悉的网站购物,要先搜寻该网站的资料,发现不好的评价应该谨慎考虑决定。要特别谨慎选择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消费者随意进入不明链接进行网购,容易落入消费陷阱,使消费权益遭受巨大损害。
使用安全支付方式 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网络支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后,应该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如支付宝)或货到验货后付款,不要随意将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他人,不要轻信或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若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轻信促销广告 要做到价比三家
消费者不要轻易被网店所谓“对比价格”、优惠折扣所迷惑,一些貌似价格低廉或折扣力度特别大的商品,可能跟正常价格没有多大区别,也可能存在其它消费陷阱。广大消费者在促销期间参与网购活动要做到价比三家,与线下售价也要进行对比,以免买到廉价外衣下的高价商品,多花冤枉钱。
按往年经验,“双十一”期间网购量急剧增加,快递行业承受巨大压力,受业务量激增影响,“快递”可能会变“慢递”,收货日期往往有较长延误,服务质量也达不到预期。网购贵重物品丢失,包裹无端破损,商品货不对板,货品迟迟不能送达,都是节后消费投诉的重灾区。广大消费者要事先跟商家谈妥发货及收货日期,急用物品或食品尽量在线下购买,以免耽误正常使用。购买贵重物品要与商家约定由信誉良好、资质正规的快递公司递送,必要时选择保价运输。收到商品时要切记先验货再签收,看清商品是否被损坏,网购食品是否已过保质期。
妥善保管交易凭据 积极主动维权
与商家的聊天记录、订购页面截图、交易成功记录以及网购发票等交易凭证都要妥善保存,作为日后维权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先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