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诰敕重封坊(三家巷口)

24.08.2014  20:57
诰重封坊是“为封知县赠知府陈以贲子梧州知府后升贵州副使陈志颐建”。

  诰重封坊是“为封知县赠知府陈以贲子梧州知府后升贵州副使陈志颐建”。

  坊额镌刻“诰敕重封”,“诰敕”,是诰封,敕 封的合称,明清时皇帝对官员及亲属授予爵位名号的封典,五品以上用皇帝之诰命授予,称“诰封”;五品以下用敕命授予,则称敕封。

  陈以贲以子志颐而初敕封宣化知县(正七品),继而诰赠梧州知府(正四品)。坊南额镌“节镇三省”,是因陈志颐曾奉皇帝命令在贵州及湖广(今湖北、湖南)的五开、广西的南州等处整顿、安抚三省地方行政机构和军队武装设备,政绩颇著,因此坊字作“节镇三省”以彰其功(此处“”指符节,古代用以证明身份的凭证)。

  陈志颐,字养洛,明海阳秋溪(今潮安官塘)人,明万历元年(1573年)举人,为官能恪尽职守,常有建树,受过“赐金币、内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