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 黄龙云出席

01.04.2016  15:43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3月31日上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4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批准《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的决定》、《韶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东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中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揭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云浮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宁主持会议,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刘悦伦,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蓝佛安,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式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波,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及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所在地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