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09.11.2014  13:38

      11月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林应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各项人社事业的实践中,全力打造“法治人社”。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准确把握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基础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抓常、抓严、抓细、抓长,抓出实效。二要加快推进民生立法,完善立法规划,坚持开门立法,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抓紧开展我省医疗保险、城乡居保、人才开发等法规的立法论证和法规起草工作,修订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社保基金监督等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依法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三要把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保法等重大基础性法律作为履行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准绳和依据,依法推进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将劳资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加大社保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健全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组建等法治领域改革工作。五要按照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会议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反对“四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打造清正廉洁的人社干部队伍。

      当前,广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紧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事业发展计划指标,全力推进企业全员足额参保、预防化解劳资纠纷、推进社保信息公开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