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只野生动物重归大自然

18.07.2014  11:34

  本报讯  15日下午,在市级自然保护区五华益塘水库,梅州市和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以及市、县林业执法人员,将当日收缴的一大批省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当日凌晨5时,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五华县华城镇路段依法查扣两部运输野生动物的货车。经确认,货车上有省重点保护动物朱背鹭、白鹭、夜鹭、池鹭以及“三有动物”斑鸠、米鸡、湖鸭、猪仔狸、黄猄、山兔等1178只。经初步查明,货车分别由兴宁市经营水产的两名老板分别雇请,野生动物由河源市龙川县运来,准备运回兴宁兴城出售牟利。五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依法对违法运输、收购野生动物的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有买卖、收购、出售、运输、加工和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753—2255332或110举报。

  (刘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