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业升:强化“升级”意识 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东莞市科技创新走廊布局制图/乔雨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 张安定)昨日下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业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的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文件,强调要强化“升级”意识,紧扣“发展”主题,狠抓行动计划十大任务39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滨海湾新区将打造现代临港产业创新中心
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的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未来三年,东莞将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科技支撑产业向科技引领产业转变,从分散式创新向协同式全域创新转变,从服务自身发展为主向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转变。
在创新布局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东莞将突出打造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一廊”“两核”“三带”。“一廊”指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加强与广州、深圳的合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打破跨区域跨领域的制度障碍,推动创新走廊产业提质增量,推动创新走廊沿线环境提升。
“两核”分别指打造松山湖(生态园)创新核心,突出松山湖(生态园)的创新核心引领作用,力争把松山湖高新区打造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滨海湾创新核心,统筹推进滨海湾新区规划与建设工作,打造成为现代临港产业创新中心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
“三带”分别指建设广深高速创新带,依托广深高速,北接广州科学城和天河区,南联深圳南山区,打造一条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带;建设莞深高速创新带,依托莞深高速,北接中新知识城,南联深圳龙华区,打造一条知识型产业创新带;建设广深铁路创新带,依托广深铁路,北接广州天河区,南联深圳龙岗区,打造一条现代制造业创新带。
力争2020年前入选全国创新型城市
《行动计划》列明今后的创新发展十大主要任务和39项具体工作。十大任务具体包括:实施创新型城市“提速计划”、重大科学基础设施“鲲鹏计划”、科技创新平台“支撑计划”、核心技术攻关“攀登计划”、龙头科技企业“倍增计划”、新兴产业“引领计划”、创新人才“领航计划”、院士成果转化“玉兰计划”、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联网计划”、知识产权“护航计划”。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东莞将积极申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力争2020年前入选全国创新型城市;加快建成中国散裂中子源,争取上级支持同步辐射光源等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启动建设材料科学广东省实验室;加快推进中国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南方基地、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东莞先进光纤应用技术研究院和中山大学松山湖研究院建设,对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同时,组织实施100项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和前沿项目,市财政给予每个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最高2000万元资助,三年内认定扶持10个科技众包平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3年评选和重点打造100家高新技术明星企业,大力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在松山湖南部打造规划面积达20平方公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三链融合”行动,努力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此外,加快推动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争取到2020年吸引国内外20所以上高水平大学进入基地,在培研究生达到500人以上;加快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打造高层次人才社区;打造广东省院士成果转化基地,建立东莞产业发展院士咨询机制;建设东莞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厦,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等。
尽快组织实施好100项核心技术攻关
会议指出,东莞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需要,是多年来推动创新升级的实践经验所得,也是继续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要以此为抓手,强化“升级”意识,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稳扎稳打、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紧扣“发展”主题,牢牢把握主攻方向。落实《行动计划》,要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充分考虑科技对产业的后续带动效应,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在更好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上求突破;要坚持把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激励机制,鼓励发展区域性科技众包平台,积极推进企业主导的协同创新,注重科技金融结合;要坚持集中用力、重点突破,尽快组织实施好100项核心技术攻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公寓建设、创新科研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引进等,力争短期内形成亮点、取得成效,从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行动”要求,将落实省创新驱动发展八大抓手和行动计划中39个项目的进展作为检验标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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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次发达镇村(社区)加快发展,每年10亿元扶持次发达镇发展
按3000元/人补助发展创收项目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加大统筹发展力度推动次发达镇村(社区)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强调,要带着大局观和对东莞发展负责的态度,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共识,努力形成合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推进,推动次发达镇村(社区)加快发展。
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优先配置用地指标
据悉,《意见》所指的次发达镇、次发达村(社区),是指洪梅、望牛墩、企石、谢岗、石排、道滘、中堂、东坑等8个镇和全市综合排名靠后70个村(社区)。
《意见》提出,着力支持次发达镇村(社区)加快发展,实现“两年一大步、四年大跨越”的发展总体目标:到2018年力争50%以上次发达镇GDP突破100亿元,次发达村(社区)村组两级经营性纯收入稳定在300万元以上或比2015年增长20%;到2020年力争100%次发达镇GDP突破100亿元。
在推动次发达镇加快发展方面,我市将出台设立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市直部门共同帮扶机制、实施用地保障倾斜、实施产业项目共建共引、发挥好园区带动作用、帮助减轻支出负担、优化提升招商环境7个方面扶持措施。
其中,从今年起连续3年,我市将设立规模为每年10亿元的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支持和协助次发达镇引进1--2个重大优质产业项目。同时,对次发达镇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优先配置用地指标,支持次发达镇统筹连片土地。
次发达村(社区)实行“二帮一”定点帮扶
在大力扶持次发达村(社区)发展方面,我市将提高次发达村(社区)创收能力,用好用活市内帮扶专项资金,对次发达村(社区)发展创收项目按户籍人口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安排70个市直(中央、省驻莞)单位、园区、企业和70个经济发达村(社区),对70个经济次发达村(社区)实行“二帮一”定点帮扶。
同时,每年安排2100万元定点帮扶资金,由市帮扶单位专项用于帮助次发达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发展能力,以及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对次发达村(社区)给予公共服务补助倾斜,在市原有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按全额补助标准20%提高对次发达村(社区)的补助力度。
此外,按户籍人口1000元/人的标准安排次发达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和每年600万元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次发达村、革命老区完善基础设施。将市内帮扶结余资金和其他资金,统筹用于激励本轮脱困的次发达村和困难群众的延续扶持,推动次发达村主动脱贫、加快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