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经济是建设21世纪“海丝”的重要推动力量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
向晓梅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推进海上丝路建设。华商资源是我国得天独厚的国际竞争优势。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是华人华侨的聚集区,超过4000多万华侨华人,是海外华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据估算,全球华商企业资产约4万亿美元,其中东南亚华商经济总量为1.1万亿至1.2万亿美元。在东南亚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华人公司占据重要地位。我国应充分发挥华商“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不断提升华商经济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贡献率,从而推动我国与海上丝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对接。
实现四大对接
产业对接——利用华商经济的产业基础加强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合作。从海洋产业合作到海洋能源开发,从深海技术到现代海洋服务业,华商都可以依靠他们在运输业、仓储业、船舶、货运代理、能源运输和能源开发等方面的基础和经验以及广泛的人脉网络,参与海洋经济的开发与合作。
资本对接——借助华商资本搭桥,合作拓展国际市场。通过建立华商银行等,充分发挥他们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桥梁”和“管道”作用,使人民币区域化的脚步走得更快、更稳。此外,也可以积极参与组建华商投资基金,吸收海上丝路沿线华商的巨额游资,有效盘活华商的闲散资金资源,为海上丝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技术对接——推动与华商企业进行广泛的人才和科技合作。一是要加强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的合作。我国在基础研究、成果运用上具有优势,华商在设计开发、研发经费上具有优势。因此,要推动双方的科研机制对接,重点建设科技平台和孵化器。二是要大力引进海外华人优秀科技和管理人才,重点是要以项目为载体,推进招才引智计划,特别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点项目为载体,引进国外华人先进管理人才和海外研发团队,通过国际项目合作引进海外华人高层次人才。
平台对接——搭建与华商经济合作平台,推动与新海上丝路国家的深度合作。加快华商经济合作园区建设,在推动华侨经济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与港澳合作、营商环境与商事规则等方面先行先试,搭建华商经济产业化合作平台。探索与华商企业共同搭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一步优化营销网络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大力打造华商总部经济区,引导国有资本、民营资本与海外华人资本优势互补,合作融合,发展国际跨国公司,以华人资本跨国公司引领海内外华人资本自主参与海上丝路相关的产业链重构。积极鼓励和帮助海外华商参加各种“中博会”、“侨博会”、“海丝会”、“海博会”及商品博览会等经贸合作平台,吸引和方便华商来华参展和交流。
实施三大政策
利用土地、金融、贸易等多项政策加强与华商经济的产业对接与合作。一是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大力度引进华商龙头企业和项目。加大对华商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积极引导和筹备在华投资的华商重点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所需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引进提供融资支持。二是加大力度推进与海外华商在基础资源性产业上的合作开发。三是鼓励和吸引海外华商投资参股我国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大型商贸中心等产业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基础设施。
多渠道引进和利用华商企业人才、科技、资金等战略性资源。一是以互联网开展网络引进、招聘会开展现场引进、海外华人人才工作联络站开展即时引进、企业合资并购间接引进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引进华人华侨中的优秀人才。由民间团体、大学或者科研院所对口建立华人人才合作论坛,加强人才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二是全面开展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的合作。推动我国重点院校与海外知名高校的华人教授、专家进行科研合作,组建合作团队展开科技攻关。加大华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华人华侨中优秀的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提供成果转化和创业平台。三是充分利用海外华人的资金和网络资源。鼓励我国企业与海外华商结成企业联盟,构建横向联盟在产品生产上互通有无,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通过推动城市对接、港口联盟、青年华商交流等,打通与华商经济合作的战略性通道。一是推动“城市—城市”对接,提升华商投资通道的便捷度。积极鼓励沿海城市开展对外“城市外交”,与海外华人比较密集的城市结成友好、友谊城市,形成县市面对面,跨海合作点对点的对口合作机制。二是建设南海港口协作联盟,打造东盟“10+1”合作海上通道。由我国东南沿海主要港口与东盟国家的主要港口签署航运合作协议,建设南海港口协作联盟,在船只停泊、航线维护、货物堆积、通关等方面互惠互利,促进相互贸易与投资。三是打造青年华商交流通道,积极涵养侨务资源。加强同海外重点侨商二、三代联系,积极开展同海外知名华商子女、接班人联络服务工作。搭建开展青年华商工作的新平台,积极促成青年商会及行业协会与青年华商组织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