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华超:大力培育见义勇为的珠海土壤

22.08.2014  11:23
笔者认为,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就必须着力培育适宜见义勇为精神滋生的土壤。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高抚恤奖金超百万元,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须好人“以死证清白”,而冤枉好人严重者更是要担刑责。

论语·为政》中曰:“见义不为,无勇也。”看到正义之事就奋勇地去做,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惩恶扬善历来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一座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精神品位。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现象:在公共场所,面对犯罪分子,大多数人却选择沉默;面对身陷危难者,围观者却为救人讨价还价……两相对照,越发显出见义勇为精神之可贵,社会正气弘扬之必要。

俗话说,石头上种不出玫瑰花,沙漠上长不出棕榈树。每一片风景都有成长的土壤,见义勇为更是这样。笔者认为,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就必须着力培育适宜见义勇为精神滋生的土壤。“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好的土壤可以让嘉德懿行生根发芽,而坏风气却是道德力量的腐蚀剂。一个人的良好品格需要从小培养,一个社会的浩然正气也需要长期熏陶滋养,英雄义举往往只在一瞬之间,但却需要长期的修养和积淀。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我们并不缺乏见义勇为的良善,但这种正义的观念只有在良性的社会土壤中,才能更多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善举。社会需要英雄,当法制和社会救助不能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时,就需要有英雄挺身而出扶危济困。必须正视的是,一个见义勇为者,可能在践行义举之际付出一些有形无形甚至包括健康、生命在内的代价。这些都需要补偿。如果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还有多少人敢“路见不平一声吼”?这次珠海出台立法来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就是从法律上去保障好人不再难当,这正是对见义勇为英雄们的褒奖和补偿,更重要的是将彰显出它的社会价值,即提倡见义勇为,是对惩恶扬善这一社会主题的升华。精神上的奖励、社会舆论的肯定只是见义勇为者赖以产生的阳光和空气,英雄的培育还不能缺少物质养分,只有在肥沃的土壤中,他们才能真正的扎根发芽直至草木葱茏。当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应在全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正气之歌,树立起鲜明的是非观念、善恶观念、荣辱观念,做到嫉恶如仇,从善如流,使见义勇为成为珠海城市文明中最靓丽的一抹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