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检查评估结果的公示

01.12.2016  15:34

  根据《广东省2011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和《关于开展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评估的通知》(粤教科函〔2016〕64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绩效检查评审工作。经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答辩,综合形成了各协同创新中心的考核成绩(详见附件),现予以上网公示。

公示期一周,从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入选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向我厅提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应包括异议项目名称、单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8711、37627223,传真:020-3762774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家级培育及省级认定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检查评估结果.docx

 

        附件2省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中期绩效检查评估结果.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