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防盗别忘了防“内贼”

18.05.2014  11:30

  上月下旬,梅江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突然接到辖区某货运中转站老板王某报案称,放置在货运中转站一楼办公室内23000多元货款被盗。经询问,民警了解到, 4月20日晚上,该货运中转站和往常一样,老板王某、财务倪某和3名工人一起在中转站楼房二楼吃晚饭。这顿饭,19岁的男搬运工张某吃得比任何人都快,一吃完便先下一楼去了。对于张某这一特殊行为,大家并没有在意,张某平时是与倪某同一个房间住的,当晚休息时,倪某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然而,第二天上班后倪某打开存放货款的抽屉,发现竟然少了23000多元。倪某大惊失色,赶紧向老板王某报告,并报警。

  民警很快排查出货款失盗系员工张某所为。一经追问,做贼心虚的张某便招架不住,马上承认了其盗窃货款的犯罪事实。

  原来,张某利用与倪某接触较多之便,发现了倪某存放货款抽屉钥匙的地方。4月20日晚上,他匆匆吃完晚饭,乘倪某还在吃饭的时候,跑到一楼办公室,取出货款抽屉钥匙打开抽屉,看见里面有许多人民币,慌乱中抓了一大把塞进口袋里,又将抽屉重新锁好。次日凌晨,他趁倪某酣睡之际仓皇出逃。张某将其中的4400元给了母亲,然后又到商店购买了4000多元衣物。他原打算风头过后去购买电脑和手机,便把剩下的10000多元藏匿在秋云桥乐万家超市附近的草丛中。然而,办案民警在张某的指证下来到藏匿货款的地方时,却没有找到张某所藏匿的货款。

  目前,公安机关已追回赃款10400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官提醒:企业、商铺应该做好内部防盗:一是加强内部的夜间现金管理,不要存放大量现金过夜;二是强化内部人员身份核实及记录,防止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三是加强办公室的防盗设施。(许智辉  袁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