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单独表决重要条款 删去“行政处罚” 

27.10.2015  10:57
原标题:广州拟单独表决重要条款

  今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新规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等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可单独拿出来表决。26日,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关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案重要条款单独表决规定(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修改稿对单独表决的“重要条款”含义作了修改,删除此前包括的“行政处罚”。

  按照规定,在审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案重要条款时,对于分歧较大的条款可以进行单独表决。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中将涉及行政处罚的条款作为可以进行单独表决的“重要条款”的规定不妥。根据立法法关于合法立法的要求,地方立法设定行政处罚受上位法限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立法不得突破上位法关于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规定,地方立法自主设定行政处罚的空间有限,实践中有关行政处罚规定的争议也较少,因此,建议删除“行政处罚”的条款。记者注意到,法制委员会吸纳这一意见,在提交本次审议的“草案修改稿”中删除了这一条款。

  按照修改后的规定,重要条款是指涉及下列事项的条款:重要制度的建立或者调整;重大利益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设定或者调整;限制公民权利或者增加公民义务;其他重要事项。(郑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