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否认卖血获利几十亿 并称不负责血液使用

23.09.2014  12:02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昨天有媒体报道称网络上流传中国红十字会通过将无偿献血卖给医院获利39.95亿元,对此,中国红十字会表示,该言论严重失实,红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在无偿献血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

  媒体报道称,近期网络上流传“卫生部门总是不遗余力地鼓动民众无偿献血,但是却从来不见医院将血库里的一滴血无偿献给病患。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就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这些言论在微博上得到较多转发。事实上,这条言论近几年时有出现,并不是“新生事物”。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昨天下午给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官方说明,称网传红十字会卖血获利39.35亿元严重失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对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规定是“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在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在无偿献血工作中,血液的采集、检测和存储、使用等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此前曾有血液中心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血液中心每一笔费用均直接上交上级财政专户。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