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孩子生母:判决结果太不近人情
原标题:孩子生母:判决结果太不近人情
庭审的第二天下午,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证据,今年的4月23日,小毛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提出案件予以调解的请求书。据称,该调解书是开庭前不久,律师才拿到的。
在这份请求书中,小毛的生母说:李征琴对孩子疼爱有加,在表姐家孩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表姐李征琴的教育方法不当,真心希望原谅表姐,也希望公安机关不要追究表姐的刑事责任。
“我写过两份请求信,但是记不得什么时候写的,我请求放过我的表姐,大概是这个意思。”生母张传霞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传霞说,由于自己的文化程度有限,请求信是由别人代写的。
“我必须要写,表姐对我的孩子真的很好,我一点一滴都看在眼里。”生母张传霞一再重复李征琴对孩子的关心,“虽然我是亲生母亲,我做不到的,但是我表姐做到了。”
在“虐童案”的庭审现场,李征琴的律师多次强调,孩子住在180平方米的大房子里。或许对于亲生母亲张传霞而言,养母李征琴是某中央媒体的记者,养父是南京当地的律师,物质生活条件远胜过自己。
“每天上学的时候,我表姐都给小毛准备一盒牛奶、一个苹果还有饭盒。”生母张传霞说,“我表姐曾经对我说过,其他孩子有的,我孩子来了之后必须也有。”
张传霞对记者表示,自己最大的孩子今年22岁了,还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小女儿今年12岁了。她因为孩子多,负担比较重。
“南京的条件比安徽来安县农村要好,加上我表姐他们家都有知识,觉得自己的孩子给他们抚养,能考上大学,有出息。”张传霞说。
记者前往安徽来安县采访张传霞的大儿子。他介绍说,自从2011年他中专数控机床专业毕业之后,曾做过餐厅的服务员,也在滁州本地的工厂打过工,但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加上12岁的妹妹学习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这些因素直接促使母亲想把弟弟小毛过继给表姨李征琴。
据了解,张传霞家有六亩地,主要种植苗木,在当地的生活条件并不算最差。小毛生父母所在的村子,以种植苗木为主,前些年,苗木价格高时,收入还不错。
当地的村民介绍,由于张传霞家中有3个孩子,孩子多了,家庭条件算不上很好。由于张传霞一家前几年从另外一个村民小组搬迁到现在的住址,与周围的邻居来往较少,本地的村民对这家人的情况了解并不多,很多人都是从媒体上才了解到南京“虐童案”与他们家有关。
生母张传霞给记者描绘过这样一个细节,她为了让小毛相信李征琴是他的妈妈,告诉小毛李征琴才是他的妈妈,现在他妈妈要把他带回南京。小毛听了之后,就高高兴兴地坐上了李征琴家的车,从安徽省来安县来到南京生活。其间,小毛并没有不适应城市的生活。
“看了小孩被打的图片,我当时还有些心疼。”小毛的生父桂德聪说,在他看来,小毛被打,顶多是表姐教育方式的问题,算不上犯罪。因为他管教孩子的时候也会经常打孩子。
“我们打过孩子之后也就算了,还要干农活,完了就不管了。”桂德聪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在这位老实的农人看来,打孩子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夫妻俩坚决为表姐李征琴开脱。“不就是管教孩子打一下孩子,哪家没有打过,为什么不能放过我表姐?”张传霞在给记者的材料中写道。
“我认为孩子的伤情没有那么严重,我看到孩子身上的伤不像网上的照片一样。孩子被打后,还是正常上学、吃饭、睡觉,根本没有受到什么大影响。”张传霞说。
“孩子与我表姐的感情那么好,我不知道判决为什么把他们分开,让我表姐和孩子痛苦、我们伤心,判决也太不近人情了。我表姐究竟犯了什么法,法院非要这样做?”张传霞在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写到。或许她至今也不明白,表姐的管教为何会引来牢狱之灾。
对于这位农村妇女来说,自己的孩子给表姐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她还深深地自责。
“表姐,是我拖累你,你为我为孩子遭的罪我是不会忘记的,你对孩子的好,我会让孩子永远记住的……表姐,我对不起你,我欠你的只有下辈子还你了。”张传霞在材料中写道。
“我是一个农民,本就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又没有生活来源,家里还有两个孩子需要照料,在这里长期陪孩子读书肯定是不现实的。如果判了表姐罪,孩子肯定是回不了家了,我只能带孩子回乡下老家去。”张传霞说。
她提供的法庭发言材料上说:“谢谢你们终于把孩子打回到了农村老家,更谢谢你们毁了我们两个家。”
或许,生母从心底上认为,养母对孩子并不坏。
被告人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告诉记者,10月8日,一审的判决书已经送达到李征琴手上。“我们现在正在修改上诉状,打算下周一或下周二把上诉状送达到浦口区人民法院。”他说。(章正)
南京虐童案养母上诉:程序违法
因被认定用跳绳打养子致轻伤一级,今年50岁的李征琴被南京浦口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昨晚获悉,李征琴以此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已正式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