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通报5起违纪违规案例 加强作风建设

03.06.2014  13:14

  近日,南充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纪违规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多名干部受到处理。南充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市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纠正“四风”问题的举措,强力正风肃纪,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各部门都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长期切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该负责人称。通报的5起案例分别是:

  一、市文化稽查支队副支队长侯嵘等人失职渎职案

  侯嵘等人在牵头承办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商人张某某向学校推销非法出版物一案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未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定程序对该案作出处理。侯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办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二、市安监局职安科原科长唐林相滥用职权和受贿案

  2006年以来,唐林相在其管辖范围内,违规投资经营砖厂,采取变造手段骗取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受他人现金。唐林相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刘强等人违纪案

  2013年7月1日,刘强与该分局周家坝派出所民警黄桄堃和辅警张庆、韩坤出警中,韩坤从一正在开展赌博活动的电玩城管理人员挎包内拿走现金,4人私分。刘强受到留党察看1年和行政撤职处分,黄桄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杨定军违规案

  2014年3月,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驻建国汽车服务站民警杨定军在审核车辆上户资料时未认真履职尽责,导致不符合公安部124号令注册条件规定的车辆完成了注册登记。南充市公安局纪委对杨定军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五、市财政局干部何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市财政局干部何鹏等人于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抽调至下中坝开发建设指挥部资金管理组工作,下中坝开发建设指挥部为资金管理组安排一辆公务用车,但未单独配备驾驶员,由何鹏自行驾驶。下中坝开发建设指挥部撤销后,资金管理组相关工作还未结束,该车仍由何鹏驾驶。2014年5月3日,何鹏违反公务车辆使用规定,驾驶该车至嘉陵区凤垭山购物,被市纪委监察局暗访组发现。南充市财政局对何鹏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何鹏所驾驶车辆由市财政局收回代管,市财政局对全市公务车辆尤其是临时机构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清理。(记者 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