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公安分局原正副局长受审 被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05.11.2014  10:48

  原东莞市南城公安分局局长魏向民、副局长孔逸鸿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昨日在惠州受审。惠州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昨日,原东莞市南城公安分局局长魏向民、副局长孔逸鸿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在惠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此前,南方都市报曾独家报道魏孔二人因涉嫌策划网络谣言而被查。本案审理过程中,这一细节被证实。庭审中还首次道明了“南城李文林妨害公务案”背后真相:为村民维权的李文林,在魏、孔二人指示下,被以“冒用他人身份证”传唤。传唤过程中,李某林受重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此后被定为涉嫌妨害公务,被长时间羁押。

   曾帮担保公司追债,事后受贿2万

  据悉,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审查起诉此案。检方提供的起诉书显示,两被告涉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两罪名,其中在贪污受贿方面,检方审查查明两名被告主要有两个犯罪事实。

  其一是利用职权帮助担保公司追债,并收取贿赂。起诉书称:2010年下半年,东莞某知名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黄某桃产生经济纠纷,该集团的张某凯遂找到时任南城公安分局局长魏向民,请求帮其公司追回损失。魏向民指示时任南城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的孔逸鸿跟进此事。次年9月,南城分局民警调查发现黄某桃曾转账500万给练某强,魏向民、孔逸鸿获悉此事后,便指派民警要求练某强代黄某桃将该笔钱偿还给涉案担保公司。

  据起诉书描述:“事后,上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感谢两人的帮忙,送给魏、孔各人民币2万元”。就该指控,昨日在庭上,魏、孔二人未多加辩驳。

  而案件的另一方黄某桃,则于2013年9月下旬由其亲属携带大量的财务往来证明材料找到南都记者,力证涉案的经济纠纷实系多重担保、联名担保引发的普通民事纠纷,在司法机关尚未有正式定论的情况下,南城公安分局莫名介入,致使其承担了本不应该也不必要独自承担的担保责任,造成财产严重受损。据悉,该担保纠纷至今未完满解决。

   花58万雇人网络攻击区委领导

  其二则是有案不查,收受贿赂并用于策划网络谣言。2013年9月,南方都市报独家报道南城公安分局正、副局长涉嫌出资几十万聘请专业策划公司,通过网络谣言的形式密集攻击南城公安分局原负责人、现南城区委某主要领导一事。昨日,在庭审过程,检方进一步披露了该事件细节。

  据检方控诉,2013年7月,南城公安分局在查办东莞南城水濂社区原出纳邹某有涉嫌挪用资金案过程中,注意到该社区存在“小金库”等情况。水濂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宋伟标担心南城公安分局持续追查“小金库”最终会牵连到自己,遂通过其朋友向魏向民、孔逸鸿两人共计行贿20万元。魏、孔两人在收受上述20万元后,即指示民警不再追查,并将该笔资金用于雇请他人在网上发布攻击信息。

  昨日在庭上,魏向民否认了收受贿赂以后指示民警不再追查“小金库”的指控,辩解称“那些(即不再追查小金库)都是按照区委领导指示办的”,但承认收受20万元贿赂并用于雇请他人在网上发布攻击信息的指控。魏向民在质询过程交代,为网络攻击时任南城区委某主要领导,其前后共花费58万元。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