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注销南方医科大学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的公告

22.11.2016  05:05

粤科公告〔201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注销南方医科大学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被许可人未及时申请延续)的许可

  因被许可人未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交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相应的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现对以下许可予以注销,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1.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号:SCXK(粤)2011-0015。

  单位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许可证有效期:2011年10月31日~2016年10月30日。

  2.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1-0074。

  单位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许可证有效期:2011年10月31日~2016年10月30日。

  3.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1-0114。

  单位名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德基地)。
  许可证有效期:2011年10月31日~2016年10月30日。

  4.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1-0116。

  单位名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
  许可证有效期:2011年10月31日~2016年10月30日。

  二、有效期未届满(被许可人主动申请注销)的许可

  因被许可人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在许可范围内停止动物实验主动申请注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现对以下许可予以注销,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相应许可证。

  1.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5-0101。

  单位名称: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
  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5月11日~2020年5月10日。

  2.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4-0096。

  单位名称: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3月25日~2019年3月24日。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