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东莞国税携手东莞邮政

28.04.2016  23:36
      (《南方日报》2016.4.28)4月27日上午,长安长中路的邮政分局,经营汽车租赁生意的胡小姐在提交申请表和营业执照等资料之后,不用10分钟就在窗口开出了308元的国税发票。当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邮政”)携手在该网点试点,首推委托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据了解,社会零散税收具有分布广、成本高的特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需要临时代开发票的零散纳税人大幅度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其他单位代开普通发票并代征零星分散的税款。 

  当日上午,东莞国税委托长安邮政分公司代开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正式签约,纳税人到邮政网点即可开具普通发票并办理缴纳税务业务,而且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长安国税分局局长何汉良称,邮政部门网点多,服务好,目前这个试点范围只局限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合作范围,例如“营改增”之后的一些其他代开发票业务。 

  长安邮政分公司总经理袁贺平称,目前邮政在长安有22个网点,接下来还会逐步在全镇所有网点都增设专门的代开窗口,尽量满足附近居民的纳税需求。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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