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佛冈首张增值税发票开出

05.05.2016  10:10
      (《南方日报》2016.5.5)5月1日零时,佛冈县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佛冈县皇钻酒店自行开具,这标志着佛冈县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记者了解到,除了在营业大厅选择人工服务进行缴税外,市民也可到佛冈县国税局办公楼旁的自助办税终端机缴税,这两台机器提供24小时服务。 

  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之前,主要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劳务征收营业税。与之相对应,制造业实行增值税,服务业实行营业税。这样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即增值税的链条“断开”,造成重复征税。“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更加规范,带来最大的变化就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破解营业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增值税度度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总体税负。”佛冈县国税局政策法规股股长何伟标说。 

  “最直观的就是征税机构的变化。”何伟标介绍,原来营业税要到地税部门缴纳,改为增值税后,除了部分纳税人销售二手房和出租住房仍然委托地税部门代征收之外,其他的增值税都是在国税部门缴纳。 

  此外,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个人二手房交易税负的变化一直备受关注。记者从佛冈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到,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都平移过来,过去征营业税税率5%,现在增值税税率仍为5%,但由于征税税基不一样,所以营改增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不但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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