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周剑云:致力于通达性

30.09.2014  18:18


   南方日报9月29日A13版讯 (周剑云 华南理工大学 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前,珠三角正在编制全域规划,这是自1994年编制完成“珠三角经济区城镇群规划——协调与持续发展”和2004年编制完成的“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之后,第三次编制的珠三角区域规划。1995年,“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三州大都市”编制完成第三次区域规划(以下简称“第三次区域规划”),实施至今已近20年,并取得显著成效。借鉴第三次区域规划的经验,聚焦于政治和社会制度影响不明显的区域交通规划与发展策略,汲取已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能够为珠三角全域规划和转型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当时,三州大都市区域交通面临着交通拥堵与交通设施使用不足同时存在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第三次区域规划致力于通达性,“倡导区域交通设施与管理的转型与提升”,这些有益的思想、措施和建议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规划思想的转变,将区域交通的发展目标确定为通达性。通达性,即将流量与流空间整合起来综合考虑,不仅考虑空间还兼顾交通工具的特性,并通过交通政策调整“人流和物流”的规模与方向,使“”与“流空间”相互适应,达到经济规模。不仅如此,第三次区域规划还将“通达性”与社会目标与环境目标整合起来,为了创造人人平等的发展机会以及保护区域绿地,需要提高居住与就业中心等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并实施以区域中心为发展依托的公交系统策略。

  第二是提出详细而具体的交通目标。第三次区域规划在区域交通方面提出了16项目标,都是在深入的现状调查和多方协调的基础上由问题转化而来的,因此极具针对性并且非常具体,比如第6项是“改善纽约地铁最拥挤路段的状况,包括莱克星顿大道和皇后区E、F线等”。同时,交通目标与区域发展总体目标相协调,比如为促进区域交通网络的整体效率规划提议的第13项目标是“为区域公交建立通用的收费系统”。借鉴以上经验,本次全域规划应当将交通规划的重点由交通设施建设扩展到交通网络的连通性以及可持续发展上,针对现实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清晰而明确的规划目标。

  第三是规划建议与规划目标之间内在的、具体的关联。“通达”是第三次区域规划的目标,“通达”的定义是“为就业中心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改造货运系统,以提高道路网使用效能、减少拥堵来增强区域的经济实力”。通达从人流、物流和道路使用三个层面确定交通规划原则,人流组织的要求是改善“到就业中心的交通服务”,货运系统的目标是“改造”,道路系统的规划目标则是“提高效能”。与之关联的规划建议分为四个方面:

  (1)提升公交系统,具体包括减少车厢节数、增加发车频率和提高非高峰时段的行车频率以及使区域“智能卡”和自动收费系统得到通用等12则具体建议。建议内容初看十分繁琐和细致,然而,仔细分析区域交通的现状调查报告,公交问题的核心就是这些细节问题,解决公交问题需要从这些细节着手。

  (2)建造区域高铁系统,新增铁路轨道。区域轨道交通系统是全球大都市区域提升竞争力的主要方面,世界各大都市区域都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发展规划,三州大都市区的区域轨道交通发展目标是比肩和超越巴黎、伦敦、东京和德国等大都市区域的轨道交通系统,并提出了具体举措。以此为鉴,珠三角的区域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尚处于初期阶段,不能仅停留在联结珠三角城市之间和服务城际之间的作用,而应瞄准世界大都市区域交通发展的目标,采取适当超前规划和建设策略。

  (3)通过物质环境改变和市场手段,消除交通拥堵。消除城市交通拥堵有两种手段,一种是遏制交通量的增量,二是拓宽城市道路空间。第三次区域规划最突出的是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交通拥堵,如对可能引发更多土地开发的新建公路项目予以否决,以及根据不同时段的交通拥挤程度建立差异化的电子收费系统等等。

  (4)提升货运的竞争能力。现代产业分工逐步细化和深入,联结产业的关键链条就是货运系统,从计算机等高附加值产品运输的飞机货运系统,到电商的消费品物流配送,都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物流系统,规划应当适应这种变革。第三次区域规划在当时顺应形势提出了通过投资铁路建设,由铁路来承运长距离运输的固体废弃物等建议。这些20年前的改进货运系统建议可能已经不适应今天的现实和珠三角的发展特点,但珠三角全域规划应对货运交通予以重视。

  珠三角区域发展面临转型,转型不是唯一的,而是一种选择。作为发展的选择,区域规划应当自身首先转型,以新的规划思想、理念和方法促进区域转型发展。回顾过去,第三次区域规划对区域发展趋势的预测和判断是准确的,规划建议极具前瞻性和可实施性,十分值得借鉴。就区域交通系统规划而言,值得学习的首先是观念转变,即由关注交通设施建设扩展为“通达性”;其次是交通目标确定应当与区域交通问题结合起来,目标是问题的选择与转化形式;第三,规划建议应当清晰而明确,每条建议都应明确实施主体、实践方法和步骤,真正实现由目标规划向行动规划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