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河源国税:“全国文明单位”风正扬帆

19.03.2015  16:34
      (《南方日报》2015.3.19)春节刚过,河源市国税局就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该局一直注重精神文明建设,造就了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优、思想好的队伍,市局曾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等称号,全市国税系统先后获国家级表彰6项(次)、省级表彰279项(次)。 

  河源市国税局以“四大机制”为文明创建提供基础保障:一是建立领导决策机制,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创建领导格局;二是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把文明建设与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三是建立过程激励机制,通过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建立崇尚先进、鼓励冒尖、鞭策后进的文明创建激励机制;四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将文明创建作为检验工作、考核部门、评价班子的重要依据。 

  该局通过广泛发动,深入动员,成功将“创文”意识根植于广大国税人的思想之中,干部职工自觉踊跃参与志愿服务、助残助学、勤俭节约、抗灾救灾等活动,形成了“全局争创文明单位,人人争当文明使者”的喜人局面。同时,大力挖掘系统内部的好人好事,以先进典型带动文明。20名干部被评为“业务能手、真诚服务、公正清廉、默默奉献、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6类“最美国税人”,其中1名干部获誉2014年“河源好人”。 

  在“创文”过程中,河源市国税局着力打造“”文化品牌,培育出“守正、出新、和赋、润源”河源国税精神,以文化建设推进文明创建,并以“法治”为纲,塑造文明之体,“服务”为核,优化文明之肤,以“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满意税”,彰扬文明之风,和纳税人共享文明创建成果。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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