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珠海住宅预售价不得随意涨

06.04.2016  16:29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文范)5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公布了《珠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对珠海未来5年的住房供应、住房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记者获悉,到2020年,珠海计划新增2583万平方米住房面积,住房保障覆盖率可达4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7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珠海鼓励、支持在本地投资创业的高素质人群购房,但对休闲度假型、候鸟型及部分养老型、投资型购房群体将进行必要的调控。另外,房地产开发商还被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商品房预售价格不得上涨。

  主城区严控住宅项目供应

  《规划》透露,“十三五”期间,珠海市计划新增供应住房总量约为2583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量约为2100万平方米,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能力约为22万套。

  在住房供应方面,珠海计划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中心城区生产性用地和房地产住宅项目用地供应,并以中小户型的配置引领新城新区住宅发展规划。

  据介绍,珠海市商品住房购买人约50%为非本地户籍人士,这给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珠海鼓励、支持在本地投资创业的高素质人群购房,但对休闲度假型、候鸟型及部分养老型、投资型购房群体进行必要的调控。

  避免“挤牙膏”式售房

  在规划布局及选址上,珠海拟将最具价值的沿海、沿河地带更多地用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公共建筑项目,控制住宅项目,使优质景观资源为公众共享,提升城市品位;同时,有效扩大西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和供应。

  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有望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出,将市区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商品房全部列入预销售计划,并实行预售价格上报制度。未进行价格上报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手续。

  房地产开发商要想取得销预售许可证,须达到一定的数量,避免“挤牙膏式”的售房方式。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预售价格不得上涨。

  土地出让净收益至少10%用于公租房

  住房保障是市民关心的焦点。据透露,“十三五”期末,珠海规划各类保障性住房总供给能力为34万套(包含现状已建成保障房12万套),住房保障覆盖率可达40%。

  《规划》明确全市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同时要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公租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保障性住房布局主要选择在香洲区以外区域。

  “在香洲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存量土地的优化更新,政府通过收回、回购、新建或签订租约等形式,将位于城市更新地区的城市旧居住区和城中村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规划》说。

  在建设时序上,《规划》主要考虑近期重点开发地区、现状住房保障缺口、地区发展程度等方面因素,将保障房建设重点安排在横琴新区、唐家湾科技创新海岸、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西部中心城区A、B、C片区金湾航空城白龙河尾滨水区、广珠城轨珠海北站TOD地区、富山工业园富山新城起步区等地区。

  目前《规划》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日期截止至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