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让税收执法更有温度、更有人情味

13.08.2015  13:24
      (《南方日报》2015.8.13)广州市白云区国税局引入“说理式”理念,在税收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强调依程序、讲法律、摆依据、讲事实的执法方式,做到“以理服人”,不仅体现了执法温度,增强了税企互信,更有力地推进了服务型执法机关建设。

  采访中,笔者看到一份特殊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往的简单陈述和生硬处罚内容“变脸”了,取而代之的是用中性化语言,对纳税人违法事实、法律依据、证据证明、处罚决定、救济途径等进行了细致、直白的说明。 

  据悉,“说理式”执法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纳税人说明事实认定的事理,说透执法行为的法理,说通行政裁量的情理,说清行政执行的道理,保证执法行为有效实施。目前已在行政处罚、不予行政许可、稽核补税等执法事项中广泛推行。 

  当事人是如何看待这种“说理式”处罚?用被处罚企业的会计李一平的话说,就是“文字变‘柔和’了,用‘法’更准确了。”他由衷地感慨:“虽然要缴罚款,但为什么罚、如何罚,都解释得合情合理,我们心服口服。” 

  在“说理式”执法方式推行之初,不少国税工作人员存在顾虑:撰写这么“复杂”的处罚文书,会不会影响查处、执行效率?为此,该局专门召开全系统推行“说理式”文书宣传会,分层、分级开展培训,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从思想理念、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基层国税人员执法习惯的改变。 

          此外,该局还结合常见的税收执法场景,制作多期“说理式”执法动漫视频,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播放,全面推广普及“说理式”执法理念。 

          “执法过程中全程说理,便于纳税人对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作出判断,体现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程序性保护。”广州市白云区国税局局长罗桂新说,“另外,‘说理式’执法也能有效增强税务人员的执法自律性,有利于化解执法争议,增强纳税人对国税部门行政行为的认同感。”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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