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发布广东省首个无人驾驶指导意见

26.04.2018  13:33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南沙区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记者了解到,该《指导意见》是广东省内发布的首个与无人驾驶上路测试有关的管理办法。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指导意见》要求,智能驾驶测试申请单位需为在南沙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且需为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者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智能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测试驾驶人需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的记录。目前可开放试驾路段以交警部门批准为准,今后道路测试环境将分级逐步开放。测试车辆须具备人工紧急制动功能,并支持“人工操作”“自动驾驶”两种模式切换安全、快速。

目前,已有小马智行、广州中科院软件所等单位企业在南沙区开展无人驾驶的相关研究。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郭晟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南沙自贸片区“先行先试”的机制优势和大力推动无人驾驶示范区建设的决心,将推动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和技术团队落户南沙,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的先行区。

当天,记者还从南沙区工科信局获悉,《广州南沙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编制完成,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该行动计划围绕打造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打造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顶尖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创建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等4个方面,提出了项目落户、人才聚集、数据开放、应用示范等17项具体举措。

(信时记者崔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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