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发布首张金融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

05.12.2018  15:59

11月30日晚,南沙在政府公开网站上挂出“一张清单”,将近年来国家、省、市赋予南沙的多重政策全部梳理清楚,境外投资者再也不用“蒙查查”!据介绍,为增强金融业对外开放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广州南沙开发区投资贸易促进局联合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局发布了《广东(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引》)。

为促进南沙金融业发展,201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港澳办、台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金改15条”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进一步放开金融领域。

指引》以《自贸区负面清单》以及CEPA为编制基础,同时进一步梳理汇总了“金改15条”以及金融领域的有关政策,增强了清单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为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提供了便利。同时,《指引》编制进一步凸显了南沙自贸片区引领改革开放创新的重要作用,并为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开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由于金融领域限制性措施较多,涉及多项法律条文,且发布时间不一,《指引》分行业、类型将不同时间段的金融业政策进行梳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透明度,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港澳投资者进入金融领域提供参考。

指引》由使用说明和表单两部分组成,使用说明对于编制依据、技术说明、例外规则、执行标准和评估制度等事项作了说明。表单部分列明了银行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金融公司开放措施,共76项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包括股东机构类型要求、股东资产规模要求、资本金要求、股权结构限制、业务范围、分支机构设立要求、设立的程序等。

指引》的发布将进一步优化南沙金融投资环境,助力南沙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入驻,南沙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积极争取更多金融开放创新措施在南沙试点,进一步降低港澳投资者准入门槛,全面提升南沙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记者了解到,这是南沙自贸片区首张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未来南沙区将在专业服务业、航运业、医疗教育等行业出台更多对外开放清单指引,进一步扩大南沙区对外开放程度。

(记者宾红霞  通讯员罗瑞娴  校对杨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