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支持航运物流业,新增一条外贸航线最高可获300万元

30.10.2017  15:53

“对新引进的船公司,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对新引进的航运物流企业,前三年按其对南沙区经济贡献的95%,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

对注册为“广东南沙”“中国广州”的国际船舶,一次性给予每总吨60元的补贴,且上不封顶。”

南沙大力扶持航运物流业,设总部企业奖、落户奖、经营贡献奖、航线奖、集装箱补贴、物流补贴、仓储补贴、船舶交易奖、国际船舶登记奖、国际船舶管理奖、国际船舶检验奖、国际海员培训奖、国际海员外派奖、人才奖、企业上市奖、特别贡献奖……满足条件的航运物流企业可获得多项奖励。

哪些企业可获得航运物流业扶持?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航运物流企业。注册地不在南沙但在南沙开展业务的航运物流企业,可以享受本办法特定条款规定的奖励。    

到底可以获得什么奖励呢?一图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