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教育局原副局长7年受贿35万被判五年

08.11.2015  09:53

  南都讯  记者张钊  前日,广州市检察院发布一起教育系统内权力寻租的典型腐败案,曾任南沙区教育局副局长、南沙区政府督导室主任督学(副处级)的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开招录教师、推广适用校园安全门禁系统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7年间多次受贿共计35.74万元。今年4月,杨某被南沙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非部门一把手但位置关键

  现年52岁的杨某在职时,虽不是部门一把手,但据广州市检察院称,其所在的位置却非常关键,对其负责分管的工作往往有“一锤定音”的作用。这使得杨某能够从中找到敛财的机会,2007年至2014年在位时,雁过拔毛,“红包”、“礼金”几乎来者不拒。

  在杨某分管辖区校园安全工作时,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叶某主动找上门,介绍该公司的“校园安全卫士”产品,并承诺每有一间学校购买此产品,就给杨某5000元的好处费。杨某见利润可观,欣然答应,后其立即组织南沙区数十家中小学校召开安全会议,并在会上极力推介该公司产品。德生科技公司因此和大批学校签下合同,最终杨某收到“好处费”19.94万元。

  用手中权力去换取金钱

  在杨某分管文化宣传工作期间,广州一家广告公司想要承接南沙区“教育强区”、“教育招商引智”主题片、画册制作等。杨某为该公司经理提供帮助,并两次共收了9.8万元。此外,杨某还利用其分管教育督导、规范化办学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南沙区一学校在广州市规范化学校、南沙区一级学校考评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校法人黄某贿送的现金4万元。

  杨某本是一名一线教师,靠着勤奋和成绩成长为副处级干部,但却栽在了领导岗位上。杨某坦承,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面对诱惑,一开始还能够经受住考验,但是慢慢就失去了自我,用手中权力去换取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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