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出台48条支持《南沙方案》细化措施
大洋网讯 10月8日,在广州市新闻发布厅召开的“广州海关出台支持《南沙方案》细化措施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广州海关副关长陈针介绍,海关总署落实《南沙方案》,出台《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若干措施》,广州海关结合海关总署措施、广东省和广州市布置的重点任务,细化四方面48条支持措施,其中包括促进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加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等方面。
在促进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方面的措施包括支持跨境科研物资自由流动、便利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促进口岸物流多维发展、助力国际分拨中心融合发展、支持中欧班列快速发展等。其中,为助力南沙建设科研设备进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广州海关支持开展“跨境科研用物资正面清单”试点;支持试点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实行海关便利化通关管理模式;支持符合免税资质的主体,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配合地方政府支持拓展享惠主体范围;复制推广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检疫监管便利措施,允许指定隔离场使用证在有效期内多次使用,允许免于提供国外官方检疫证书;对港澳科研机构因科研、测试、认证检查所需的产品和样品,按规定加快验放。
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深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合包”措施的运用,在南沙打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支持“保税+”业务发展,支持飞机保税租赁业务发展,助力南沙与港澳共建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助力汽车产业链发展,助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产业发展。
在支持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方面,支持服务贸易发展,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南沙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支持大型设备、消费品等“走出去”;支持南沙高质量实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支持构建综合服务体系,率先在南沙口岸试点优化出口监管流程改革;积极服务国际交往新平台。
在加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方面,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优化信用培育赋能企业发展;深化“智慧海关”改革促进安全便利;强化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发挥南沙海关与南沙自贸区法院联合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的功能,“一站式”化解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减少权利人费用支出,便利权利人维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