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检方推出19条措施为自贸区建设护航
28.10.2015 00:15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网广州10月27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州市检察院27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南沙区检察院近日出台《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当中的19条意见措施进一步促进南沙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该意见提出,南沙检察院要重点预防利用自贸区政策、载体和因素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要平等保护国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加大力度惩治利用新金融产品、融资工具、支付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是该意见提出的重要要求之一。该意见显示,重点突出打击利用地下钱庄、离岸公司进行的跨境有组织洗钱犯罪,强化对金融犯罪的预警与防范。
该意见称,南沙检方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惩治市场失信犯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前置程序;重点加强对“不作为”渎职犯罪的惩治和预防,营造清正廉洁的法治化环境;探索涉港澳案件特色检察机制,对涉港澳刑事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聘任港澳籍特约检察员,将法律监督向粤港澳经济合作园区延伸。
南沙检察院还将联合自贸区警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研究自贸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洗钱、逃汇等刑事法律问题,争取形成指导办案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自贸区检察智库,邀请内地和港澳金融、知识产权、商贸、法律等领域专家担任专家咨询委员,参与自贸区类案研讨,为个案提供咨询意见,参与检察宏观决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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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5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