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法院首次适用属实申诉规则 诉讼参与人向法庭承诺不说假话

11.12.2018  14:22

南方日报讯 “本人确信所提交的涉案文件材料真实可信,不存在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情形。”日前,这种庭审承诺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开始适用。

今年10月,南沙自贸区法院借鉴香港诉讼程序规则,出台了《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规定涉港商事案件诉讼参与人应签署书面承诺书,向法庭确认提交文件和陈述内容属实;违背属实申述承诺的,法庭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制裁。

双方就案件基本事实描述有明显差异,交易是否实际发生、交易主体认定和付款情况是焦点,考虑双方都是香港籍,本案适用属实申诉规则,并邀请了香港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经办法官谭茗表示。

庭审前,法官要求双方签署了属实申诉承诺书。庭审中,对于法官提问,双方当事人前后陈述不一致,证据提交也不完整。法官当场训诫:双方必须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诉讼活动规则,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规则要求全面陈述,法官能更快掌握案件基本情况,不仅有助于推进诚信诉讼,还可促进诉讼效率和裁判质量的提高。”谭茗表示,属实申诉规则在南沙自贸区法院涉港商事案件审判中将普遍适用。

据南沙自贸区法院院长吴翔介绍,南沙自贸区法院自2015年12月挂牌以来,聘任了港澳籍陪审员、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和调解,探索适用普通法裁判理念、当事人主义送达、交叉询问规则审理案件,还引入港澳商会协会调解案件。目前已审结涉外涉港澳商事案201件。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夏江丽 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