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聘港澳籍陪审员 培养“全能型”法官
南沙聘港澳籍陪审员 培养“全能型”法官
来源:新快报
南沙区人民法院出台26条意见护航自贸区建设
6月30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4月21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南沙片区正式挂牌。挂牌后的近两个月时间,南沙法院广泛征求上级法院和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历经七稿后形成《意见》终稿。《意见》共有26条内容,分别围绕构建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回应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探索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新机制、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融合、加强审判队伍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展开,并提出一系列司法创新举措,其中包括强化法治先行的理念,培养和储备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的法官等。
成立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
早在南沙自贸区挂牌成立之前,南沙区人民法院就已在全国率先推行了相关的司法改革和司法创新,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表示,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大力推进改革和创新举措。
这些具体措施包括,将推动成立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构建涉港澳案件特色审理机制,深化涉港澳案件商会协调机制,以港澳商会为纽带,通过诉前信息共享制度、诉中联动调解制度和诉后执行协调制度,搭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
港澳人士参审意义重大
2015年3月17日上午,香港籍居民赖亚力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坐在审判席上,这是他本人第一次审理案件,也是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全国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此案中南沙区人民法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聘任香港籍和澳门籍人士担任该院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民主和陪审员参审范围。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和内地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此前的2014年11月,经南沙区统战部推荐、又经南沙区人大任命,南沙区人民法院任命了5名港澳籍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
“香港有陪审团,没有陪审员,职责也非常不同,举证制度和内地也不同,而且在香港合同都是需要公证的。我需要继续好好学习内地的法律,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赖亚力这样说。
“在消除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差异等因素造成的内地与港澳之间的距离上,港澳人士参审客观上起着重要推动作用。”吴翔表示,人民陪审员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陪审员与法官的意见地位同等,当意见不一致时,合议庭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机制。
引入港澳籍人士参与审判,不仅能倾听港澳人士心声,消除其对内地司法的距离感,也增加了裁判透明度。同时凭借他们对港澳法律制度、风土人情的了解,以及朴素的社会正义感和公平观来评价司法过程的正当性、公正性,与法官的专业判断相结合,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培养精通英语等三语法官
据介绍,为能更好地落实《意见》,南沙法院将对法官提出新的要求:培养和储备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的法官。
南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胜告诉记者,通过专项培训、“双导师”培养机制等多种手段,该院将培养和储备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熟悉金融、财会、保险等相关领域知识,“具有国际的视野和丰富的民商事、行政、刑事审判经验,具有高尚的职业素养、职业操守及司法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库,打造自贸区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队伍,是我们接下来的目标。”
据介绍,与此同时,南沙法院还探索设立自贸区案件理论知识库、法律库、案例库。与全国一流高校及审判理论研究机构合作,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涉自贸区法律问题调研,以前瞻性理论研究指导自贸区审判实践。
“尝试建立与仲裁机构人员交流学习制度,组织自贸区审判队伍到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走访学习。”南沙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还拟组织召开涉港澳法律问题研讨会,积极参与自贸区法律,特别是涉港澳法律问题研讨。建立专家咨询委员对口指导、交流机制,带动队伍整体发展。
相关
广州发出首份双语司法建议书
据介绍,近三年南沙区人民法院知产庭审理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占全院涉外案件数30%,标的额达1300多万元。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
在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南沙法院知产庭向力宝克国际有限公司、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利惠公司等三家外国知名企业分别发出中英文双语司法建议书。建议书对上述权利人在诉讼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就规范诉讼管理、积极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查处、主动寻求海关保护等措施提出了建议。
据介绍,发出双语司法建议书,在广州市司法系统尚属首例,该司法建议书主要由南沙法院知产庭法官梁颖撰写。(周聪)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