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第一季度查处酒驾538宗 刑拘206人

14.04.2017  12:58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交警大队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打击酒驾违法情况。第一季度南海交警查处酒驾违法行动538宗,同比下降16%,其中醉酒220宗,酒后318宗,刑事拘留206人,行政拘留“二次酒驾”3人,吊销驾驶证137个,暂扣驾驶证224个。

涉酒事故的机动车类型以二轮摩托车及小型客车居多,占涉酒事故总量的94.4%,涉酒事故多发时段在晚上9点至凌晨3点。交警部门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专项行动查获醉驾10宗

近年来,南海交警队醉驾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今年,为深入打击酒驾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酒驾交通事故,南海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一年的“猎猫”专项行动,每周不定期开展统一行动。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专项行动至今,南海交警开展统一行动7次,出动警力829人次,设置卡哨93个,检查车辆6238辆次,查处酒后驾驶63宗,醉酒驾驶10宗。

今年第一季度,南海交警加强了对大沥坚美灯位路段、盐步海北大道、桂城佛平路阳光酒店对出路段、龙高路辅道粤海对出路段、桂丹路丹灶镇政府路口等路段的整治,把主要警力投放在中午13至15时、晚上19至21时、23时至凌晨1时等高发时段,尤其加强夜间重点时段的常态查处力度,突出公众假期、重大会议和体育赛事等大型安保活动期间的集中查处工作。

除了专项行动,南海交警大队及各镇街交警中队也不定期开展查酒驾行动。根据南海区交警大队数据,第一季度全区查处酒驾违法案件538宗,同比下降16%,刑事拘留206人,行政拘留“二次酒驾”3人。

二轮摩托车涉酒事故占半数

根据交警部门的数据整理,第一季度涉酒事故的机动车类型以二轮摩托车和小型客车居多。其中,二轮摩托车占50%,小型客车占44%。涉酒事故多发时段主要在零点至凌晨3点及晚上21点至24点,分别占比42.3%和33.3%。

日前,南海交警就处理了一起二轮摩托车涉酒事故。4月11日12时50分,大沥某铝厂物管陈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在经南海区大沥镇S263线宝盈广场门口路段时与粤Y号牌小汽车发生碰撞,两车轻微损坏,陈某受皮外伤流血。

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民警初步判断陈某酒后开车,且驾驶无牌摩托车,决定依法暂扣其车辆。就在交警准备将其带回中队调查时,陈某开始阻挠执法,拒不接受调查,辱骂并推搡执法民警。而后,民警使用警棍依法将陈某制服,并将其带回大沥较劲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酒精吹气检测,陈某呼气检测结果达18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

2017年元旦,南海区西樵镇也发生了一起因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酒驾而导致的悲剧。当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李某醉酒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南海区西樵镇官太路路段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丁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李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行政拘留“二次酒驾”3人

在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过程中,“二次酒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第一季度,南海区交警部门已行政拘留“二次酒驾”3人。

2014年6月14日凌晨,违法人员莫某飞在广州番禺区因饮酒后驾驶粤Y牌小型汽车,被番禺交警做出处罚,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其至今未学习完成重新获得驾驶证,驾驶证也仍处于暂扣期间。

可就在2016年11月29日深夜,莫某飞饮酒后驾驶汽车再次被罗村交警中队查获。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例,莫某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拟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相关条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根据相关条例以上处罚合并执行,莫某飞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交警介绍,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属酒后驾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佛公宣 编辑: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