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公布结果

25.04.2016  15:10

省环保厅首度公布《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年度第三方评估结果

中山顺德深圳综合得分前三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是经省政府同意实施的全省治水的纲领性文件,其在各地的实施效果如何?

  笔者23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借鉴“两河”治理引入第三方评估的经验,自2015年10月启动评估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4年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正式公布。这也是官方首次公布《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的年度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显示,2014年,全省22个市(区)中,中山、顺德和深圳综合得分在90左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河源、广州和江门综合得分在83以上,位列前十之内;梅州、韶关、湛江、清远、云浮、阳江、肇庆、潮州和茂名综合得分在70以上;揭阳、汕尾和汕头综合得分在63以上。

   评估▶▷

  全省水质改善绩效总体较好

  此次评估,由省环保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环保部华南所”)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评估任务。笔者发现,从评估的得分情况看,与人们印象中各地的江河水质状况并不完全一致。

  对此,相关专家解释,评估指标体系除了包含水质改善绩效(占25分)外,还包括重点整治工程建设成效(占50分)、环境管理成效(占20分)、饮用水源保护(占5分)共四大类内容。评估采取了自查自评、现场核查、量化评估、意见反馈、总结提升等技术方法。其中,综合得分排首位的中山上述四项得分都进入前十。

  报告显示,中山市2012年起投入约30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雨污分流建设,截至2014年底,全市雨污分流工程累计完成主干管网铺设172.45公里、支管网486.45公里,从而提高了中山市污水收集处理率,有效减少河流污染负荷,水质改善效果明显。

  水质改善绩效方面,报告显示,各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部达到100%,各地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的平均得分率也在90%或以上,显示全省水质改善绩效较好,但重点整治河段水质达标情况得分率较低,多个整治河段水质改善效果仍不理想。

   短板▶▷

  部分地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环保部华南所专家介绍,评估中发现部分地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规模不够,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

  报告显示,珠三角地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度和运营情况较好,环保设施减排成效良好,但粤东、西、北地区的建设及运营水平仍离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

  如汕头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其中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未完成“一县一场”的任务,练江整治任务完成度十分低,沿岸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空白,大量生活垃圾进入练江造成污染。此外,练江沿岸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

  揭阳市也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练江整治任务有待加强的问题。此外,还存在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问题,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加上受利益驱动,不理解、不配合环保执法工作,仍然存在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违法偷排时有发生,环保执法压力较大。

  此外,惠州、东莞、佛山、湛江、茂名、梅州、肇庆等地市都存在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缓慢,或污水管网收集率偏低的问题。佛山市和顺德区污水处理设施分散、规模效应不足,大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都不到10万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本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低。

   建议▶▷

  治水与治污应有效结合

  报告同时显示,部分地市治水与治污未能有效结合,重景观建设,轻河流截污。

  在珠三角方面,“广州、佛山、江门治水治污相结合水平有待加强。”环保部华南所评估专家表示,部分地市存在治水与截污系统缺乏统一规划,多头建设且信息缺乏充分沟通,导致重复建设施工,系统功能削弱。而珠海、惠州等地市的河涌整治效果不佳,多以河岸绿化,河道清淤为主,忽视了沿河截污。

  优化产业结构往往能从根本上改善环境。报告指出,各市(区)调整产业结构任务基本能按年度任务完成,但环境监察仍发现不少涉水污染企业问题,部分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周边水体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比如,珠三角部分村级工业园区产业转型有待加强。广州市白云区、佛山市及顺德区各种村级工业区数量多,监管难度大,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情况,偷排漏排情况。“这些地方应该加强村级工业聚集区的规范化建设”环保部华南所评估专家建议,

  省环保厅介绍,《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今年上半年能出评估结果。

  环保部华南所专家建议,应强化治水与治污相结合,环保、水务部门和污水管网建设部门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堤防、截污、清淤、滨岸带建设等工作。要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的相关要求,对未达标水体尽快制定并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

  省环保厅介绍,今年我省将全面实施国家水十条和《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据此组织修订《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分解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各地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出台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部署新一轮治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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