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三十讲在省林业厅举行
4月11日上午,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林业厅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三十讲在广东省林业厅举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任、所长王树义教授作了题为“论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主题报告。报告会由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省直相关部门人员,省林业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约300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人员约2000人通过视频聆听了报告。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任、所长王树义教授
王树义围绕“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这一主题,深刻阐述了林业法治发展的形势,林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深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报告站位高、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深入开展广东林业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林进程,为实现绿色广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
梁伟发表示,王教授在报告中全面阐述了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意义,并从法律角度对依法造林、依法护林、依法治林、依法兴林、科教兴林的措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有理有据,观点准确到位,大家收获匪浅。
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
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强调,广东林业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保护绿水青山的迫切期待相比、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的各项要求相比、与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相比,我省林业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全省林业干部职工要以本场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认清我国林业发展的宏观形势,深刻理解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好全面依法治林的具体要求。一要抓好重点领域林业地方立法工作。二要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要提高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四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五要加强林业法制队伍建设。六要提升林业系统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