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检验检疫局:东盟产地证退证频发 企业受损严重

23.06.2016  13:53

原标题: 南通检验检疫局:东盟产地证退证频发 企业受损严重

  中国经济网江苏南通6月23日讯 (通讯员 叶岩)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江苏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南通检验检疫局)了解到, 去年6月份以来,该局共收到28份原产地证国外海关退证查询。其中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E)的退证查询数量急剧增加,达19份,占退证查询总数的69%。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东盟退证中,仅印度尼西亚海关退证查询就17份,金额达82.9万美元。印尼海关查询的内容包括商品的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则、第三方发票、规格型号未列明以及未列明生产商,其中,主要问题为两项:质疑规格型号未列明的有5份,金额达11.4万美元,质疑直运规则的有6份,金额达44.6万美元,在退证查询函上印尼海关已经注明不给予关税优惠,按照货值5%的关税通关来算,企业损失4.2万美元,利益受损严重。

  据南通局签证人员调查,上述退证情况原因主要有两点:一、印尼的签证要求较其他其他产地证更加严格,例如申请产地证的发货人是贸易公司,就必须在产地证上显示生产厂商的名称,但是中澳产地证可以填UNKNOWN;东盟的其他国家并没有对直运规则提出要求,印尼就对转运的需要提供未再加工证明;签发往印尼的FORM E,必须对于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要按照出口发票上的产品描述方式;企业对印尼的特殊要求并不了解,贪图简便,仍按照其他产地证规则申报产地证。二、企业在订舱时船公司没有告知他们是中转运输,并且,现在即使从第三地中转,船公司也不提供二程提单,只签发联运提单,企业并不知晓转运信息,从而不能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不熟悉签证规则,不知道需要提供未在加工证明,被拒享受关税优惠。

  对此,检验检疫局有以下建议:企业在输往印尼的货订舱时要切实了解航运信息,合理从香港转运时,要向香港中检公司据实申报,申请未再加工证明,在向印尼海关报关时,同时提交FORM E和该材料。或者企业在订舱时直接向船公司说明只订直达印尼、不经过中转的船舶,据向船公司了解,订舱费用比转运高10%左右,但这能确保产地证关税优惠的实施。  企业加强对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研究,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尽量减少和规避贸易风险,用好优惠原产地证书这张“纸黄金”。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进口国根据贸易协定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优惠原产地证能为企业带来关税减免而被称为出口贸易“纸黄金”。

  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愈发激烈,贸易保护愈发抬头,退证查询由国际行政合作逐渐演变成印度尼西亚等自贸伙伴国拒绝给予关税优惠的隐性贸易措施。退证查询是指给予关税优惠国家的海关有特定目的的、有针对性的查询,对签发证书的某项内容的正确性有怀疑,将证书及有关单据退给出口国签证当局,要求答复真实查询结果。

  据了解,印度尼西亚海关对退证查询的货物采取暂缓给予关税优惠待遇、先行扣压货物、收取保证金或征税等措施,之后根据调查结果予以退税或其他处理。加之印尼方面不退还保证金等不规范操作,企业利益受损严重。为避免损失,部分企业不得不选择放弃自贸区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