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31.12.2020  11:3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 号)精神,不断壮大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现开展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备案范围

(一)总体要求

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主要围绕南雄市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科技扶贫基地建设和原贫困村巩固脱贫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优势,深入农业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南雄市补齐农业农村科技发展短板、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作贡献。

(二)基本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南雄市工信局科技部门相关工作安排。

2.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3. 大专学历及以上并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技术人员(无职称要求)优先考虑;或经科技部门核实具备深厚的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有显著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实绩的“科技能人”。

二、申报备案

请各单位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入库,各申报人员请填写《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附件1)和《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交各自学院整理汇总。纸质材料由单位集中统一于2021年1月13日17:30前交科学研究院(行政楼426东),电子版发送至xnyjdb@scau.edu.cn。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蒋艳萍 程雄  38632763         

附件1: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doc

附件2:南雄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入库人员汇总表.xlsx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