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林业局推行造林阳光补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04.01.2015  12:11

2012年以来,南雄市林业局按照中央省市造林补贴政策要求,积极开展造林“阳光补贴”活动,通过在造林补贴过程中推行阳光操作,实行造林申请调查、补贴核查,市、镇、村三级公示,造林补贴核查责任制,加强对造林补贴的监督,确保造林补贴的公平、公开、透明。防止了“人情补贴”、“关系补贴  ”和“ 钱权补贴”等问题的发生,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维护了林区稳定,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南雄市林业局通过制定造林“阳光补贴”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领导小组,扎实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召开各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及村小组长造林“阳光补贴”活动动员大会。二是定期在村委会公开栏及自然村公众场所出宣传墙报,张贴告示;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印发“林业工作宣传手册”,详细介绍造林补贴等林业政策;五是召开非公有制业主和林农座谈会,听取造林经营者对造林“阳光补贴”开展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造林“阳光补贴”的内容、要求和意义,增强林农对该项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的积极性,为造林“阳光补贴”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推行镇村组三级公示,提高造林补贴透明度。为保证造林补贴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市林业局推行镇、村、组三级两榜公示制,将全市各镇造林申请调查情况在造林经营者所在镇、村、组进行第一榜公示;将林业局对造林申请调查进行再次核查情况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造林申请人、造林地点、造林面积、造林类型等,每榜公示期不少于7天。通过镇、村、组三级两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造林补贴发放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是实行造林补贴全程监督,保证林业惠农政策落实。一是造林申请调查。在对造林者申请进行实地调查时,要求必须要有2名以上技术员、所在镇林业站长及村组干部上山实地勘测,必要时邀请“阳光使者”参与,保证造林调查的公平、公开、准确;二是造林补贴核查。对经当地林业站进行造林申请实地调查公示后,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造林申请调查情况进行再次核查;三是补贴发放检查。为保证该政策的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无误,在造林补贴资金发放到造林者后,林业部门从营林生态、评估设计、纪检监察、人事财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造林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入户检查,核查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开展专项廉政教育,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为保证造林补贴林业惠农政策的落实,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市林业局加大对工作人员廉政教育:一是组织参与造林补贴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到南雄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典型的犯罪案例,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让党员干部从中得到警醒,吸取剧痛教训;二是落实林业站长和项目负责人职责,林业局长与18个镇林业站长和营林股长,签订“推行造林阳光补贴 创建廉洁林业廉政责任书”。通过开展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预防钱权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造林补贴政策的落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开展造林阳光补贴,南雄市林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推行造林阳光补贴,规范了造林补贴的发放。通过召开镇村组干部职工会和造林户座谈会,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和电视新闻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造林补贴政策;实行造林补贴申请调查、补贴核查、三级公示、专项检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农村一卡通拨付等措施,提高公众对造林补贴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规范了造林补贴的发放,保证了林业惠农政策落实。

——推行造林阳光补贴,提高了林农耕山致富积极性。通过在造林阳光补贴活动中,推行镇、村、组三级公示,造林申请调查、补贴核查两榜公示,聘请阳光使者参与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开、阳光透明,增加了造林补贴发放的透明度,提高了公众对林业惠农政策的知情权,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促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和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推行造林阳光补贴,杜绝了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开展造林补贴专项廉政教育,造林资金专项检查,签订“造林阳光补贴廉政责任书”,推行镇村组三级公示等措施,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的履职责任,有效预防了钱权交易、虚假骗取和挪用占用等腐败行为的发生。2012年我市申请造林补贴对象321户,申请面积28617亩;经核查,实际补贴对象309户,对比核减补贴对象12户,实际补贴造林面积27857亩,对比核减补贴面积760亩。自实施造林阳光补贴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也未接到有关造林补贴方面的投诉。

今后,南雄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造林“阳光补贴”机制,巩固和深化取得成果,保证惠农政策的落实。一是加大对造林“阳光补贴”履行职责、保护生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真正能落到实处,让广大林农能从造林“阳光补贴”工作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二是建立和完善与造林“阳光补贴”配套的制度,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保证造林“阳光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大对造林阳光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造林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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